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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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助推我省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自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22日。
二、意见反馈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反馈省自然资源厅。
传真:0531-51791161,电子邮箱:stxfks@shandong.cn。
附件: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