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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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并附相应论证资料,以电子版(word格式)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形式,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二)协会收到立项申请后,组织行业专家组成团体标准审 查工作组,对申请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
(三)协会论证立项后,由申报单位组建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负责标准的起草及征求意见等工作,具体按《山东省建材工 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执行。
(四)协会根据团体标准制定情况,适时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团体标准,经统一编号后,在协会官方网站(www.sdjc.cn)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发布并组织实施。
联系人:
匡大千 1861523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