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行村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规告〔202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山东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海阳市行村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矿区基本情况: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营利法人。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2.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符合矿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矿山管理规定。
3.提供全方位可视化、数字化、无人化绿色矿山开采方案的优先。
三、竞买申请及时间安排
1.竞买申请及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有意竞买者持矿业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840万元,大写叁仟捌佰肆拾万元整,于2021年11月20日9时至12月1日下午15时止,到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济南路82号)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竞买申请。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或未按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公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3日9时至2021年11月19日下午15时止。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20日9时至2021年12月3日15时止。
四、竞价规则和确定竞得人的标准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92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元整;在挂牌期间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的增幅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倍数。以不低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挂牌截止前,有两个及以上竞买人在挂牌期进行竞买报价的,系统进入5分钟的询问期,竞买人选择是否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依系统设定的程序进行,不受挂牌截止时间的限制,直至限时竞价结束。
五、资格审核与成交确认
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到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核后,与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若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并选择第二价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成交,依次类推,也可重新挂牌出让。
六、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七、注意事项
1.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本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须知等),对文件内容作充分了解,完全理解并接受。
2.若竞得人未通过竞买人资格审核,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其竞得结果无效,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将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关部门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让人有权对该采矿权另行出让。
3.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矿业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4.竞得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依据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在投产之前使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形象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八、风险提示
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该采矿权进出道路、用地、水电、林业等相关配套设施,须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和权利人协商解决。
矿产资源开采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对存在的风险全部接受,并按照本公告和挂牌文件参与竞买。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对采矿权挂牌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报名期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海阳市济南路82号
联系电话:0535-3320103 联系人:刘力
监督投诉电话:0535-3225598
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3日